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立中  |   发布于:2015/2/24 10:21:37  |   浏览:  |   文字: 【】  【】  【

 

各专利奖申报人: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2012〕126号)、《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2014年7月21日-2014年9月10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7月28日-2014年9月11日。
二、网上申报受理网址
    http://app03.szaic.gov.cn/0503/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申报书请在上述网址自行下载填写。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
    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2楼1215室。
四、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2014年度深圳市专利奖的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注意事项详见《2014年度深圳市专利奖申报指南》。
五、联系方式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3070752;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83070389。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深圳市专利奖申报指南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7月9日







附件:
2014年度深圳市专利奖申报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2012〕126号);
(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13〕13号);
(三)《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行规〔2011〕9号)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每年不超过25个奖项。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深圳市专利奖授予已获专利授权且仍有效期内的国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专利奖申报人是组织的,应是在深圳市注册或者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专利奖申报人是自然人的,应具有我市户籍或者是本市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专利权稳定,专利技术水平高,原创性强,对促进本领域的科技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3.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4.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深圳市专利奖:
1.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和技术发明奖的;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3.属于保密专利;
4.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
(三)《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1.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深圳市专利奖申报系统”(http://app03.szaic.gov.cn/0503/),在线填报相关资料;
2.将本申报指南第五条(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全部资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深圳市专利奖申报系统”。
(二)提交书面材料
将本申报指南第五条要求的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网上审查的预约时间,提交到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五、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奖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申报书》;
(二)申请主体是组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及专利实施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验原件);
(三)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四)专利公告文件(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 
(五)发明专利项目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实用新型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
(六)专利权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需提交所有专利权人书面同意文件,并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请;
(七)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经济效益证明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专利奖项目的审计报告(至2014年6月30日),应包括该专利项目的产品生产量、项目投资额、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八)凡涉及生命安全的申请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应当提供有关部门依法准予生产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受理时间:
(一)网上填报时间:2014年7月21日-2014年9月10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7月28日-2014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83070752。
受理地点: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2楼1215室。
七、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所有需填写经济指标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拟奖名单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由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
九、审批程序
申报人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定拟奖名单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
十、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和证书。
有效期限:无。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荣誉证书。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