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常年受理有关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申请的通知

来源:深圳立中  |   发布于:2014/9/4 9:22:54  |   浏览:  |   文字: 【】  【】  【

 

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4〕1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体现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作用,以建立高效、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我委将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开展部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受理资助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扶持计划项目。
二、申请方式和要求
    (一)申请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写企业及项目信息。
    (二)有关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材料受理时间,详见各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三)专项资金系统常年接受申请,并进行在线初审。申请单位需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材料,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分批审核。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予以退回补交。
    (四)经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按照有关通知要求,与主管部门签订资金使用合同,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门核算资助资金,定期报告资金进度。项目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三、相关服务
    我委未指定任何机构或公司提供与专项资金申请相关的收费服务。为方便各申请单位进行申报,我委提供以下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一)设立热线咨询电话,解答申请单位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为申请单位提供申请指导。咨询电话:(0755)82048676转8007、(0755)83173363转800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在我委网站开设专门公共邮箱,申请单位可随时留言,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公共邮箱:zjsb @szjmxxw.gov.cn。
    (三)开通微信在线服务,解答申请单位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为申请单位提供申请辅导。微信号:szjmxxw。
    (四)通过网站、微信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单位及时关注资金支持计划动态,跟踪资助申请实施过程。
    特此通知。
    附件:1.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2.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航天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3.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命健康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附件1-3下载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