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试点跨行政区划法院 集中管辖商事案件

来源:深圳立中  |   发布于:2015/1/15 10:00:06  |   浏览:  |   文字: 【】  【】  【

 

      据广东高院消息,2015年广东将进入“司法改革时间”,继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将于1月下旬挂牌,集中管辖商事案件。

  广东是中国七个司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据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凌祁漫介绍,跨行政区划管辖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12月成立后,目前已收案400多宗。同样备受关注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拟于1月下旬正式挂牌,集中管辖商事案件。广东法院将把上述两家法院和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打造成综合改革示范法院。

  另外,广东高院还将继续在江门市、湛江市开展行政一审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推进广州铁路两级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的试点工作。

  据介绍,广东高院已成立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省人大及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做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起草等工作。广东高院已在刑一庭、民一庭等7个业务部门和部分试点法院、人民法庭先启动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此外,广东高院专门成立了司法改革对口联系指导小组,加强对深圳、汕头、佛山、茂名四个试点市法院的改革工作指导。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