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深圳立中  |   发布于:2024/1/22 15:56:38  |   浏览:  |   文字: 【】  【】  【

 

国知办发保字〔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首批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省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书》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